微信出招保护原创-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开发
针对外界关注的抄袭等侵权行为,2月3日晚,微信官方紧急发布“公众号抄袭行为处罚规则”,声称鼓励有价值的原创内容和优质服务,坚决打击和反对抄袭等侵权行为,触犯规则5次以上的公众号将被永久封号。
根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微信对于公众号抄袭等侵权行为给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则:第一次删文并警告、第二次封7天、第三次封15天、第四次封30天、第五次永久封号。
腾讯方面向记者表示,目前打击微信公众号抄袭行为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举报核实,二是通过“原创声明”。后者是微信最近公测的一项功能,据悉,系统在对文章进行语义分析后,会自动对文章添加“原创”标识。当其他用户在微信公众平台转发已进行原创声明的文章时,系统会为其注明出处。
事实上,微信公众号的抄袭问题早已饱受媒体圈诟病。日前,新华社一日连发三篇报道,指出微信公众号抄袭问题十分严重,并用“1人原创,99人抄袭”来形容微信公众号目前的混乱状态。不少原创的文章在作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发,成为许多公众号运营者近来的一大心病。而对微信来说,假使继续放任抄袭横行,将不利于保护和鼓励优质内容的良性循环,最终可能危及到微信本身的生态发展。
“微信此次推出的处罚措施十分严厉,但如何界定抄袭仍是一个很大的问题。”魏武挥向记者称,“维权需要证据确凿,而要证明文章是原创,实际是一件很复杂的事。”
抄袭成风
新年伊始,微信上便刮起了一阵因抄袭而引发的“道歉潮”。 《中国企业家》杂志因未按规定使用《财新》的稿件而道歉,且要求《每日经济新闻》就不署名使用其稿件而道歉;公众号“逻辑思维”因采用了原创者王路的稿件,而未写准确作者名字而道歉;就在新华社炮轰微信抄袭问题之前的半个月,百度百家、艾瑞专栏、搜狐自媒体等多个媒体内容平台已有一大批自媒体作者发文声讨微信公众号抄袭成风。
“原创得不到保护,可怜的创造力正在不断被削弱,每天朋友圈里转的原创优质内容的比例正在快速减少。”一位自媒体公众号作者称,快速抄袭的大号正凭借着大而全的信息量挤压着原创号的生存空间。一些勤奋高产的自媒体作者,目前积累的粉丝量仅不到10万,而不少整合各方内容的抄袭号却已经爬过了百万粉丝的门槛。
事实上,在信息流动不断加快的当下,一旦某篇文章走红网络,就会被各种公众号、网站转载,或将其当做原创内容发布。这种情况下,原创作者本人还常常浑然不觉。
微信公众号“带娃去郊游”的运营者告诉记者,由于其坚持原创,目前已积累了接近10万粉丝,但她仍无法避免被抄袭的烦恼。“关键是,我们本身关注的公众号也有限,常常是朋友告诉我们别人抄袭,我们才发现。要在茫茫文章里看到别人抄袭你的内容,本来概率就很低,维权自然也就遥不可及。”
据了解,如今很多公众号都是公司化运作,常常一个员工需要管理四五个公众号。在精力有限的情况下,转载甚至抄袭就成了普遍现象。
微信抄袭成风,实际是目前知识产权保护困局的一个缩影。在网络时代,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更严峻的挑战,原创作者要维权,也遭遇着重重障碍。举证难、处理慢、删除少、惩罚轻,这些弊端渐渐让举报者认清了现实,也让投诉维权变成一件成本很高、性价比很低的事情。
腾讯“大家”副主编贾永莉曾对外表示,“投入和付出太不对等了。”在诉讼碰壁后,她放弃了法律途径。用她的话说,如果每起抄袭都能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光赔偿就能弥补其一年的稿费支出了,“但其所带来的时间成本是全员全年无休地往返于公证处和法院之间,那我们的作者和读者怎么办?”
在此基础上,读者对优质内容的渴求及对抄袭问题的忽略,也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抄袭行为的蔓延。
技术之殇
就在不少读者一厢情愿地想着“好文章不问出处”时,一大批靠着转载、重编和抄袭起家的拥有海量订阅用户的微信公众号,已经把读者们的每一次阅读、点赞变为了可观的收入。相比之下,那些原创作者极少能从微信获得收入。
在众多自媒体人纷纷声讨后不久,今年1月22日,微信公众平台上线“原创声明”功能,面向微信认证的媒体类型公众账号开放公测。申请了原创声明的文章群发成功后,微信的原创声明系统会对其进行智能比对,比对通过后,系统会自动对文章添加“原创”标识。当其他用户在微信公众平台转发已进行原创声明的文章时,系统会为其注明出处。
据悉,微信公众平台将以此为起点,未来逐步向全平台推广,惠及更多原创作者。
“最好能用后台系统识别的方式打击抄袭现象,”上述“带娃去郊游”公众号的运营者建议,“打个比方,文章重合度50%以上需经原创者同意后才能发布,重合度20%-50%的不能打上原创,重合度小于20%的才能打上原创标识。”
在理想状态下,微信抄袭规则出台影响最大的将是那些无法产生原创内容的草根大号及山寨号。但在魏武挥看来,实际操作中,保护原创依然面临着重重挑战。
“目前微信公众号有850万个,如果1%是原创,99%是抄袭的,那意味着有8.5万个公众号可能会投诉剩下的绝大多数公众号,那么微信团队应付得过来吗?”魏武挥说,“更重要的是,很多人认为谁第一时间发布谁就是原创,但实际上这样界定并不科学。”
他指出,假使A第一时间在微信上发布了一篇文章,但可能这篇文章网络上或其他媒介上早就有了,那么即使A在微信公众号上最早发布,也不能代表他就是原创。另一种情况是,A可能翻译了海外的文章,但翻译本身并未经过许可。那么虽然文章从中文角度是首次发布,但翻译已经形成了侵权,它也不是原创。
换言之,技术其实无法完全解决原创的保护问题,因为原创与否并不能按发布时间来界定。“界定抄袭本身是一件很复杂的事,而且涉及到封号,因此微信处理起来会非常谨慎,操作的成本很高。”魏武挥称。
况且,此次“原创声明”功能的公测面向的是媒体类型公众账号,这可能会导致一种情况:即一位作者授权A媒体刊登了其一篇文章,之后A媒体将该文章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并进行原创声明。如果这个作者之后要在个人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这篇文章,就得注明该文章转自A媒体。而这种情况与著作权法并不符合。